“鄧老師(律師),今天真的太謝謝你了。我們按照你思路的方法去找她,最后再(在)派出所終于解決了,追回了一部分的款,我非常感謝您。”
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21時03分,譚女士(化名)給鄧律師發微信,表達感激之情。
7月25日晚上,譚女士就一個合同問題,向四川法銳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小琳咨詢。次日,譚女士按照鄧律師的思路,找到對方談判,果真立竿見影,當即要回1.5萬元定金。
事件起因
2021年10月21日,譚女士作為乙方,通過一家房屋中介,購買甲方位于成都市金牛區一處私有房屋,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
該合同約定了“房屋售價(甲方凈收價)為69.8萬元;乙方第一次支付購房定金(成交后即房款)3萬元”等內容。
合同簽訂后,譚女士支付了3萬元定金。
合同簽訂一周,譚女士的丈夫突發疾病住院,急需大筆錢,無法再購買房屋。為此,她多次找房屋中介說明情況,請求退還定金,被拒絕,理由是,依據法律規定,譚女士違約,定金不予退還。
律師分析
譚女士通過朋友找到鄧小琳律師。
鄧律師(vx:haozhuyidenglvshi)詳細了解事情經過之后,分析認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存在很多問題:
房屋的賣方也即合同的甲方,其簽名、手印并非甲方本人所簽印,甲方本人并不在合同簽訂現場。
房屋中介員工李某某對譚女士說,是甲方委托甲方的姐姐簽訂該合同,但是,李某某并未向譚女士出示相關委托手續。
合同中甲方、乙方的姓名等所有需要手寫的內容,均由房屋中介李某某填寫,之后,譚女士只是在其名字上摁了手印。
譚女士將購房定金按房屋中介李某某要求通過微信轉賬支付給了李某某個人,并沒支付給賣方。
房屋買賣合同
鄧律師告訴譚女士:
按照法律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簽訂合同,買方將定金支付給賣方,如果買方違約,賣方則可以依法不予退還定金。
而這個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得極其不規范,不排除房屋中介李某某涉嫌民事欺詐,甚至不排除刑事詐騙的可能,不排除李某某私吞3萬元定金的可能。
要回定金
微信截圖
微信截圖
7月26日,譚女士按照鄧小琳律師(vx:haozhuyidenglvshi)的方法,要求房屋中介李某某退還定金,在派出所等部門幫助下,李某某當即返還了1.5萬元定金。
鄧小琳律師
鄧小琳,四川法銳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曾為多家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幫助企業防范合同、用工等法律風險,協助企業商務談判等。
也一直關注家庭和個人財富法律風險防范,曾為多人提供婚姻家事糾紛法律服務,幫助其防范法律風險。(文/程敏)